澳洲如何立离婚分居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 by 朗伦律师行博客


发布: 2019年9月30日


什么是澳洲离婚分居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

澳洲家庭法1975规定了结婚要离婚的双方或者同居要分居的双方,可以私下订立关于双方共同财产如何分配的离婚分居协议(binding financial agreement)。这种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

澳洲家庭法1975的第90B至90KA是关于要离婚的双方订立离婚财产协议的规定。第90UA至90UN是关于要分居的双方订立分居财产协议的规定。但是法律保护的分居财产协议只包括了在订立协议是,同居双方是常住于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昆士兰州,南澳,塔斯马尼亚,堪培拉地区,北领地或者诺福克群岛的居民。

你可以在婚(同居)前,婚(同居)中和婚(同居)后订立澳洲离婚分居协议。澳洲离婚分居协议规定的内容包括了:

  • 关系破裂后所有的财产,包括养老金如何在双方间分配;
  • 关系破裂后一方需要给另一方赡养费的规定;
  • 其它相关的规定,比如对对方遗产申请权利的放弃等。

如果你想要澳洲离婚分居协议生效,并且不容易被法院裁判无效,该协议必须:

  • 有效地被双方签字;
  • 双方都有各自独立的律师解释了协议和协议的法律意义,并且各自的律师出具证明确认了其准确的解释
  • 双方都如实披露了各自的财产和债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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