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 2019年8月16日
最近许多客户都是在澳洲打算开始合伙做生意的。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在澳洲要保护自己的权益,一起商议对出资,分红等关键权利义务作出规定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共建公司的方式。本文就出资,分红等条款作出分析,帮助大家了解一份股东协议(shareholders agreement)一般会涉及到的重要内容。
首先,没有任何一份股东协议是可以使用万能模板就满足的。股东协议的内容往往取决于公司所从事的行业,股东之间的股份分配以及股东各方对于公司发展的预期。
其次,在公司持有不同利益得股东之间往往对股东协议的条款会有不同的要求。比如,小股东会希望有条款可以保护他们,使他们的利益不会被边缘化,或者让他们无法在重要问题上有表决权。相反,大股东则更希望有条款保证小股东无法利用协议条款指责他们压榨小股东权益而要求他们作出赔偿。
以我们的经验看,初创股东之间的协议和初创股东与后来加入的投资者之间的协议也会有所不同。不过,绝大多数的协议都会包括以下的内容:
1. 出资条款
股份协议都会约定股东为其所持有的股份支付了怎样的对价。比如,有的股东会直接支付现金对价,而另一些则会将自己的知识产权折算为股份,还有一些股东可能会将自己的劳务折算为股份。在英美法系中,支付对价的概念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如果不存在公平的对价,约定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为了鼓励和挽留某些新晋员工,有些股份协议还会约定期权。这意味着某些股份不会一开始就派发给这些股东,而是要在一段时间后才会派发。
2. 董事(法人代表)指派条款
股份协议还会就董事(法人代表)的指派权作出约定。由于董事(法人代表)掌握了企业的运营大权和日常财政大权,所以通常股东都会希望其代表了他们的利益。相同利益的股东通常都会指派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法人代表),或者限制其他股东有权撤掉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法人代表)。
3. 管理权,责任和信息条款
下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涵盖了日常管理的内容和范围,以及作为股东的责任。股份协议需要约定,公司如何进行管理和运营,多少比例的决定权可以决定多少事情。一般情况下决定权分为多数票 (majority)-50%,特别票(special)-75%,全票(unanimous)-100%。比如说像关闭公司的决定等重要决定可以在协议中规定必须要全票通过,以保证股份占少数比例的股东的权利也不会被忽视。换言之,如果规定了全票通过也就赋予了占少数股份的股东“一票否决权”。因此,也就需要下面提到的另外一个条款来解决僵局和争端机制。
此外,协议应当规定每个股东所被期望承担的责任。同时也需要规定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的财务状况。(特别是如果少数股东没有代表自己权益的董事(法人代表)的时候,他们查看公司财务状态的权利)
4. 分红和融资条款
股东协议还应当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公司要分红,包括约定是否应当将过去股东支付的股本先行返还。
融资通常可能涉及到公司向外部人员借贷或者在外部借贷前要优先向股东融资的规定。
5. 股份转让条款
股份转让条款通常涉及到一些专用术语比如“drags”,”tags”,”come along”,”me too” 或者其它类似名称的条款。其核心是一部分股东可以要求其他股东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出售股份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以同一条件一起出售股份给同一买家的条款。
有些转让条款则是规定了,如果股东不再参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就不再享有股份持有权利,进而约定以什么样的价格在什么时候回收这些股份。
6. 退出机制条款
任何股份协议都应当规定一个有效和较为公平的退出机制,包括股东间购买,对外出售,出售公司所有的生意,以及如果某一些股东不再想持有股份时如何退出,以及退出时的价格该如何确定。
7. 违约条款
股东协议应该跟普通协议一样,列明何种情况下股东会被视为违约以及违约后果如何,比如是否会导致该股东的股份被强制转让,以及这种情况下股份价值如何确定。
8. 僵局和争端解决条款
股东协议一定要对股东投票时发生僵局如何解决作出约定。比如较为常见的”shotgun”(猎枪条款) —— 一方直接确认如果发生僵局时,他/她可以直接出一个价格立即要求其他股东将自己的股份买走。其它条款则甚至直接规定公司将关闭的情形。